各二级学院:
为贯彻落实《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和管理工作的意见》(皖教组发〔2021〕8号)精神,充分发挥班级心理委员、大学生心理协会骨干在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工作中的作用,更好地开展心理互助、自助以及心理危机预警等工作,学校决定举办班级心理委员、大学生心理协会骨干培训班,具体通知如下:
一、培训对象
2021级各班心理委员,心理协会骨干。
二、培训目标
1.掌握心理健康常识,提高心理保健意识,提升心理保健能力,增强心理助人能力,给需要帮助的同学提供支持与服务。
2.发挥学生干部带头作用,调动学生主动性,发挥朋辈互助优势,助推心理健康教育。
三、培训方式
专题讲座、团体心理辅导活动。
四、培训内容
培训分为基础知识讲座和团体辅导体验两个部分。
1.基础知识讲座。主要以讲授的方式进行,内容聚焦于心理委员和心理协会骨干的岗位职责和行为规范。基于工作的专业要求,为心理委员和心理协会骨干提供专业支持与指导。
2.团体心理辅导体验。主要以训练的方式进行,内容聚焦于团体心理辅导设计与基本技能。基于人际交往困惑、自信心缺乏等大学生常见心理问题提供针对性的团辅方案,提升心理委员和心理协会骨干团辅技巧。
五、具体安排
六、培训要求
1.考勤规定。为保证培训效果,本次培训采用考勤制,校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负责对全体培训学生点名考勤,要求按时参加培训,不迟到、早退。
2.请假规定。原则上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,若有无法参加培训的情况,学生须提前一天向所在学院心理健康辅导员请假,并上报校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,否则将做旷课处理。
校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
2021年12月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