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二级学院:
根据《安徽省光彩援疆奖(助)学金实施细则(试行)》、《关于做好2021年度安徽省光彩援疆奖(助)学金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》(皖统明电〔2022〕3号),现将2021年度光彩援疆助学金评选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范围
在校新疆籍学生。
二、名额分配和资助标准
资助名额:中共安徽省委统一战线工作部下达学校助学金名额1人。各二级学院推荐候选人1名,最终名额由学校在候选人中评选推荐;
资助标准:3000元/人
三、评选条件
1.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;
2. 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,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;
3. 自觉维护民族团结,与不同民族学生和睦相处;
4. 诚实守信,道德品质优良;
5. 勤奋学习,积极向上;
6. 积极参加班级和院校组织的集体活动,关爱他人;
7. 家庭经济困难,生活简朴。
四、评选程序
1. 本人申请:符合评选条件学生个人自愿向所在学院提交书面申请。
2. 学院初审:各学院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组进行初审推荐,公示无异议,经辅导员签字后,提交至学生处。
3. 学校研究:学生处审核后,提交学校研究并公示。
五、材料报送要求
请各二级学院于2022 年 03 月4日(周五)前,将安徽省光彩援疆助学金申请表(附件)纸质版报送至学生处,电子版发至学生处邮箱[email protected]。
六、其他事项
1. 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,积极宣传,确保符合条件的学生都了解光彩援疆助学金资助政策;在评审过程中,坚持公平、公正、公开的原则,严格按照程序,把符合条件的人选评选出来。
2. 在评选过程中,严禁弄虚作假,严禁多人分享一个指标及金额,不得要求受助学生捐赠助学金。如发现违规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。
3. 其他注意事项。学生个人家庭经济状况仅需其书面说明,不需要证明材料。
附件:安徽省光彩援疆助学金申请表.doc
统战部 学生处
2022年02月20日 2022年02月2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