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二级学院:
根据《安徽省光彩援疆奖(助)学金实施细则(试行)》、《关于做好2023年度安徽省光彩援疆奖(助)学金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为做好我校2023年度光彩援疆助学金评选推荐工作,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范围
在校新疆籍学生。
二、名额分配和资助标准
资助名额:中共安徽省委统一战线工作部下达我校2023年度光彩援疆助学金名额1人。请各二级学院推荐候选人1名,最终名额由学校在候选人中评选推荐。
资助标准:3000元/人。
三、评选条件
1.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;
2.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,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;
3.自觉维护民族团结,与不同民族学生和睦相处;
4.诚实守信,道德品质优良;
5.勤奋学习,积极向上;
6.积极参加班级和院校组织的集体活动,关爱他人;
7.家庭经济困难,生活简朴。
四、评选程序
1.本人申请:符合评选条件学生个人自愿向所在学院提交书面申请。
2.学院初审:各学院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组进行初审推荐,公示无异议后,提交至学生处。
3.学校研究:学生处审核后,提交学校研究并公示。
五、材料报送要求
请各二级学院于2023年12月22日(周五)前,将《安徽省光彩援疆助学金申请表》纸质版报送至学生处,电子版发至学生处邮箱:[email protected]。
六、其他事项
1.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,积极宣传,确保符合条件的学生都了解光彩援疆助学金资助政策;在评审过程中,坚持公平、公正、公开的原则,严格按照程序,把符合条件的人选评选出来。
2.在评选过程中,严禁弄虚作假,严禁多人分享一个指标及金额,不得要求受助学生捐赠助学金,如发现违规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。
3.其他注意事项。学生个人家庭经济状况仅需其书面说明,不需要证明材料。
附件:安徽省光彩援疆助学金申请表
学生处
2023年12月1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