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学院:
按照《《中共安徽省委教育工委关于组织开展第十七届“大学生年度人物”推选暨2022年安徽省“大学生年度人物”评选活动的通知》要求,学校将组织推荐1名候选人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一、推荐对象
我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。
二、推荐条件
1.理想信念坚定,深入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,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,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,坚定不移听党话、跟党走。
2.爱国情怀深厚,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,积极主动用脚步丈量祖国大地,用眼睛发现中国精神,用耳朵倾听人民呼声,用内心感应时代脉搏。
3.自身本领过硬,学习表现优异,人文素养较高,掌握丰富的科学文化知识,具有突出的专业技能,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,在攻坚克难中创造业绩、成长成才。
4.品德修为较高,主动向英雄学习、向前辈学习、向榜样学习,努力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坚定信仰者、积极传播者、模范践行者,具有自强不息的进取精神、勇于奋斗的精神状态、乐观向上的人生态度以及理性平和的心理素质。
5.所推荐大学生的事迹应主要集中在近三年 ( 2019 年 8月以来)。围绕近三年来投身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等重大斗争、服务乡村振兴等国家重大战略、参与服务保障北京冬奥会等 重大活动情况,择优推选。
6.已获得“最美大学生”荣誉称号的不再参加推选;获得往届“大学生年度人物”荣誉称号的在读大学生可推荐参加“最美大学生”评选,不再参与年度人物推选。
三、有关要求
1.按照公平、公正、公开的原则开展推选工作。对推荐人选进行全方位考察,确保申报人事迹真实可靠。
2.每个学院推荐1名候选人,于9月6日中午12:00前将相关材料报送至行政楼310办公室,同时将电子档发至[email protected]邮箱,逾期未报视为自动放弃。
3.报送材料包括:(1)第十七届大学生年度人物推荐报名表(附件1)。该表为被推荐人的基础信息表。其中,个人简介1000字以内,要求简明扼要、事迹突出;所列荣誉须为近三年内荣誉。(2)被推荐人电子照片2张。包括被推荐人正面免冠白底证件照1 张( 1寸2.5*3.5cm,413*295像素);其他能够反映其先进事迹和个人精神风貌的照片1张(像素不小于1024*768,大于2M不超过lOM )。
联系人:张敬茹
联系方式:3880230
学生处
2022年9月5日